机构主要
职 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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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根据党的中心任务,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全国、省、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妇女儿童工作,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。(二)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、问题,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。(三)组织、动员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的“双学双比”活动及城镇妇女的“巾帼建功”活动。(四)教育、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;宣传、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,开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,全面提高妇女素质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。(五)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促进妇女参政,参与制订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决定、办法,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。(六)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转变工作作风,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(七)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;积极发展同国内外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,增进友谊,加强合作。(八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及省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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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妇联领导
班子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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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 静:党组书记、主 席
沈 美: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翁晓云: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钮 曦: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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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机构及职 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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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:负责本会的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简报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统计、文印等工作;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;起草重要文件、文稿;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;负责机关财务、资产、安全保卫及车辆管理、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外事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。
组织部:负责本会机关、直属单位的机构、编制、工资、人事管理等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;负责妇联组织建设,联系、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;负责制定、实施妇联系统干部培训规划,负责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、工商联妇女组织及非公有制经济、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和对外侨胞妇女的联谊工作。
宣传部: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、法规,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,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;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指导和实施“五好文明家庭”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;指导妇女系统的 报刊发行工作;组织“三八”红旗手的评选表彰工作。
妇女发展部: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开发妇女人力资源;指导和推动各级妇联开展“双学双比”、“巾帼建功”活动,帮助下岗女工寻岗创新业;指导各级妇联组织搞好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,开展社区妇女工作。
权益部:宣传贯彻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政策措施,并进行宣传、推动,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;指导、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;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,接受妇女投诉,参与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专项调查,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。
儿童工作部:牵头家庭教育工作;参与校外教育,协调、推动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;指导妇联系统自办园所及儿童活动阵地的工作。
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:履行妇儿工委在保障妇女权益中的组织、指导、协调、督促职责,推动城乡妇女儿童事业协调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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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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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南通市儿童少年教育活动中心
2.南通市春芽幼儿园
3.南通市学田幼儿园
4.南通市紫荆花幼儿园
5.南通市晨苑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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